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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犹不及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马塞洛     编辑:史佳林     2016-03-01 14:40 | |

  小编的话 凡事,适度、适当、适可而止。而我们往往因为过度的爱或者恨,把生活变得不那么美好了。

  过犹不及

  马塞洛

  过年的时候,我司群里发生了一件比抢红包更为群情激昂的事体——某人为了讨女儿的欢心,买了一只猫,但是遭到孩子她妈的“墙裂”反对——强烈,但是程度的确墙可裂,因为当天晚上猫就只能被养在走廊里。

  同志们呐,今年过年那是相当地冷哦,只有三个月大的猫仔欸,还是加菲猫——晚熟而又只会卖萌的那种(大眼睛炯炯有神,但是面孔扁得像踏过的钢精锅子)——养在走廊里,谁听了会忍得下心啊?!

  关于宠物,养或者不养,喜欢或者不喜欢,其实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不能政出多门。她妈拒绝养猫是有言在先的,所以她爹的一意孤行自然就遭到了家庭内外的一致挞伐。哪怕伊在群里发了红包,我们这样特别义愤填膺的还是“谁要你的臭钱”,确保了一种精神上的高度(以不可思议的嗅觉在半夜飞奔而来抢了红包就跑的也大有人在,我也把他们视为我司精神文明的短板,节后一上班就当面声讨、及时补好了,此为后话)。

  红包之外,伊还发了照片,证明自己不是完全没良心的人——猫在笼子里,笼子在走廊里,里外也是包了两层毯子的,不过我只在毯子和栅栏的缝道里看到了无辜而怨恨的小眼神。猫仔隔天就被送到爷爷奶奶那里去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只有小姑娘觉得“爸爸是坏人”了——这就是把父母的分歧直接暴露在小囡面前的后果,也是我对此事耿耿于怀的原因之二。

  其实,我也在不断反思、扪心自问,生怕站得高之后出现灯下黑:猫仔与人类的幼虫被我放在同样重要的地位来思考,这是不是也太过了?我的狗(愿他安息)当年享受的真的是犬子待遇,他离开了,就真的没有心情再养第二只了。我的许多朋友也是如此——精心养育了十来年之后,问会不会再养,都摇头。而老外养狗,虽然也动不动把它们说成家人,但好像接二连三继续养下去的大有人在,其实是一种比较疏离的态度,和他们对待子女差不多。

  我刚刚养狗的时候还赶上了萨斯(SARS),如同电影剧情在身边上演一样,出现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恐慌。在小区里遛个狗,就像在遛一头会走路的病毒或者别的什么洪水猛兽,会被戴着口罩和白手套的老阿姨指指点点(当时还没有盛行广场舞,不然她一定是领军人物)。后来解放日报及时登了一篇宠物和SARS病毒无关的文章,我恨不得复印了到处张贴、广而告之,特别想贴到老阿姨的楼下去。当时也没有微信和朋友圈,更不能打赏,真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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