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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终于归于平静 网络图

  自2015年2月20日蒋胜男微博发文声称起诉开始,到2016年11月21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蒋胜男起诉的各项侵权行为均不成立,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历时一年多、闹得沸沸扬扬的“《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终于归于平静。

  在判决书最后,还写明由蒋胜男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洪业就直言:“蒋胜男被判交50块钱的诉讼费,但这50块钱给她带来的却是名气和巨大的经济利益,恶果却由受害人承担。”也就是说,对于行业来说,尽管蒋胜男败诉,但并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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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蒋胜男2015年2月20日微博发文声称起诉 微博截图

  法院说

  《芈月传》纠纷案共有三起连环诉讼:关于《芈月传》同名小说出版是否侵权,关于王小平署名“总编剧”是否侵权,关于小说《芈月传》是否抄袭《芈月传》剧本。浙江温州鹿城法院刚刚一审宣判的是第二起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在于王小平署名“总编剧”是否正当。被告方认为,花儿影视与蒋胜男签订《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后,蒋胜男创作的剧本未能达到剧组要求,后找到王小平,后者极大提升了蒋胜男的剧本质量,鉴于王小平对剧本的重大贡献,决定署名为“总编剧”。法院认为,“总编剧”既不是法律概念,也不是合同约定名词,总编剧强调的是指导性、全局性,而原创编剧强调本源性、开创性,并未贬损蒋胜男作为原创编剧的身份和贡献。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剧本比对,经法院认定,其中48%完全就是王小平独立创作的,还有28%做了重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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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王小平2016年11月21日微博回应 微博截图

  编剧说

  终于被正名的“总编剧”王小平委屈地说:“这个剧本超过了四分之三是我自己创作的,我对这个剧本付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血汗。当初完全没想到,说我剥夺了别人的劳动成果,我们夫妇成了巧取豪夺的坏人。”碍于和王小平的夫妻关系,导演郑晓龙在整个官司纠纷的过程中并没有发表过太多看法,但一审结果出炉,他仍形容自己的心情“沉甸甸的”,并不觉得特别高兴。“其实我完全承认蒋胜男作为原创编剧,提出写《芈月传》的这个创意功劳,但是,你的这个功劳合同都给了你应得的回报,署名也好、片酬也好。”郑晓龙进一步解释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沉默,“除了避嫌,我们不愿意回声,我也不愿意出来说话,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希望大家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没意思的事情上。结果到后来,我们就发现你越不出声就有越多人受到蒙蔽,他们认为你犯了错不敢说话。其实我们真的是不愿意借这个事情去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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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郑晓龙形容自己的心情“沉甸甸的”,并不觉得特别高兴 网络图

  别人说

  不过受伤害最大的,不是王小平和郑晓龙夫妇,而是电视剧《芈月传》本身,王小平说:“当时有一个高中生私信我,说要去豆瓣刷低分,因为我们‘人品不好’,连剧都不看就去打低分。”编剧余飞作为本案的专家剧本比对人,分析此案造成的伤害和产生的后果说:“先是对编剧行业造成了伤害;二是对专业的伤害;三是对法律的伤害;四是对比对人的伤害,在网上引导舆论,攻击义务比对剧本的编剧协会成员。”著名导演阎建钢则以“文化海盗“来类比行业乱象制造者,希望团结广大的从业者一起打击炒作风。并且,向主管部门提出健全法律法规,维护从业者的利益,“现在炒作、乱象丛生,大家都不通过正当的手段比作品,这种环境下怎么会生产出优秀作品呢?”(新民晚报记者 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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