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盛雷鸣: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制定《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已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市人大代表盛雷鸣
建议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政策衔接、财政保障、平台建设等工作。市、区各级政府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种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各部门、各平台之间功能互通、信息共享、高效联动。
新民晚报记者 宋宁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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