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董悦青 宋琼芳 记者 屠瑜)昨天,正在举行的上海两会上,孙军代表建议在《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中增加条款,明确规定“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记者从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上海正积极推动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条例监管。
图说:市人大代表孙军 新民晚报记者 李永生/摄
上海一贯重视控烟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控烟立法。2019年8月,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将控烟行动纳入18个专项行动之一。
为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今年1月上旬,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已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条例》监管执法范围等相关事宜,与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磋商,将于今年上半年共同积极推进该项工作,未来法定禁烟场所的禁烟标识相关图示将有望更新为传统卷烟与电子烟一并禁止。
孙军代表介绍,中国新闻周刊在2019年根据国家卫健委的预估数据报道指出,我国15岁及以上的人群正在使用电子烟的人数大约在 1000 万。如果不修改完善《控烟条例》,电子烟的流行不仅会让更多的年轻人染上烟瘾,更会给上海的公共场所控烟带来一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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