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顶风作案!男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终落网

来源:浦东发布     作者:张敏     编辑:赵菊玲     2022-01-24 12:26 | |

眼馋烟花的高收益,男子从外地购入大量烟花偷偷运回上海,再通过微信群发广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民警却早已盯上了他。近日,浦东警方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

去年12月底,浦东警方接到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内兜售烟花。接报后,川沙公安处当即会同川沙派出所开展调查,锁定了这个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男子,同时还发现他在新川路附近开设了一家食品店。 

根据线索,警方当即展开抓捕行动,却扑了个空。店门上锁,人也不知所踪。民警将案件再次深挖,很快获悉了一条新线索,男子正在闵行地区送“货”。事不宜迟,民警奔赴线索里的新地址,终于将违法人员隆某抓获,并在送货的车上查获多箱烟花爆竹。

到案后,隆某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随着春节临近,隆某认定烟花爆竹有利可图,明知没有专门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还是心存侥幸,从浙江地区购买烟花爆竹想要大赚一笔。截至目前,他已从中获利8万余元。

目前,隆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查获的25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移交消防部门妥善处置。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经营,需专门的经营许可证,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春节将至,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禁燃禁放工作,并及时举报违法线索。

张敏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