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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为啥一直不肯搬走?原来是为了等他……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黄佳琪     2022-01-26 17:30 | |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腾退案,七旬老伯江老伯搬离了“家徒四壁”的毛坯房,申请人房东李先生也如愿拿回了自己的房屋,一个“一直说搬但迟迟未搬”的矛盾落下了帷幕。

图片来源:宝山法院供图(下同)

为收回出租房屋上法院

2013年6月,李先生与时年60余岁的江老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先生将宝山区某房屋出租给江老伯,租期从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租金为每月2600元。

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李先生将房屋继续出租给江老伯。2019年底,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前告知江老伯要解除房屋租赁合约。尽管当时江老伯也表示同意解除,但实际却没有退还房屋。

2020年5月,李先生再次通知江老伯收回房屋,并约定交还日期为同年8月15日,但江老伯到期后并未搬出。8月23日,江老伯再次向李先生承诺,将于同年9月15日前搬出,如违约可扣除押金作为赔偿,但江老伯到期后仍未搬出。9月15日,江老伯再次承诺于同年9月30日前搬出,如不搬出自同年10月1日起按每月5000元支付房租,支付方式为付三押一,但到期后江老伯仍以各种导致其无法顺利搬出的理由告知李先生,并拒绝按照承诺支付租金。

无奈之下,李先生只能将已是七旬年龄的江老伯诉至宝山法院。经审理,宝山法院于2021年5月依法判决被告江老伯返还房屋并支付给原告李先生相应的租金。

判决后每次说搬却回回不搬

判决生效后,江老伯还是未能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搬离房屋的义务。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宝山法院申请对江老伯进行强制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江老伯名下无住房,户口挂在社区公共户,也无直系亲属在上海,多年来独自租房居住,其老婆女儿在澳洲定居。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与江老伯通过电话取得沟通。江老伯多次在电话中向执行干警承诺会搬离房屋,但仍迟迟未能主动搬离。

执行干警在上门张贴执行公告时发现,江老伯所租住房屋内的居住条件较为恶劣,家里并没有冰箱、空调、淋浴器等常见家电,且还有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箱子。

经过多次走访、约谈、电联等方式,在和江老伯的深入沟通了解中,执行干警逐渐解开了迟迟未能搬离的真正面纱。

不搬原来是为了等着住进多年“朋友”家

江老伯原来并非有意就搬离日期“戏耍”房东李先生及法院,而是另有原因。

“他(孔某)是我的好朋友,他说会帮我搬,我在等他。”

多年前,江老伯有一套自己的房屋,孔某是租住在其房屋内租客。租住过程中,两人相处十分融洽,逐渐变成了朋友,稍年轻的孔某也以“外甥”自居。后来,因妻子和女儿要前往澳洲定居生活等原因,江老伯将自有房屋卖出,并在孔某的帮助下租住了现在的毛坯房。租住后的生活中,孔某也会偶尔也会来看望江老伯。

“他(孔某)家里的小孩我也都认识,小孩都叫我爷爷,我们关系很好的。”江老伯说道。

在江老伯告知孔某房东将要收回房屋、打算另外找房子搬出去时,孔某说了一句“你不要去找房子了,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好了”。

孔某在这些年与江老伯的相处中,陆续向江老伯借了50-60万元的钱(部分有转账记录、借条、通话录音等),但从未还过借款。江老伯当时心想,如果搬去孔某家住,那些借给孔某的钱也就不要了,正好可以用来抵扣房租,还能得到好友孔某的照顾,何乐不为。于是,江老伯欣然同意了孔某的建议,并期待孔某尽快帮助自己搬去他家中居住。

为了能随时搬进孔某家中,江老伯做了很多准备。他将房屋内自己购买的各类家用电器二手售卖,并将自己的行李打包成了大大小小几十个箱子。但没曾想,搬去孔某家中这件事,也并没有江老伯想象中的那么顺利,甚至可以说是“困难重重”,也产生了上述的各种纠纷。

每次等江老伯问孔某什么时候能搬的时候,孔某便告知江老伯搬家公司没空、小区电梯坏了、疫情期间物业不给进门证、生病、住院等理由,以致江老伯每次答应李先生和法院搬离但却迟迟未能搬离。

“我猜可能我是被骗了,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他(孔某)。即便是被骗,我也希望他明确告知我是骗了我。”江老伯开始逐渐意识到自己被骗,但却仍对好友孔某抱有期望。

说服江江老伯放弃幻想

“老江,放弃幻想吧,我们一起正面解决问题。”一方面为了尽快兑现李先生的胜诉权益,尽快帮助李先生腾退房屋,另一方面也考虑到江老伯独居老人的情况,执行干警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约谈孔某及江老伯的女儿,以期找出一条更好地保障江老伯生存权利的执行路径,既能妥善安置江老伯,又能使案件执行到位。

通过约谈孔某得知,其承认确实借了江老伯数十万元,曾经也确实提出了帮江老伯搬到自己家中居住的提议。

“我当时以为他只是暂时搬到我那里去,暂时的还可以考虑,但是他(江老伯)是打算搬过来之后一直住的,那我肯定是不行的。”面对执行干警的施压,孔某交了底,并表示愿意帮助江老伯找新的租住处。

江老伯的女儿也表示其因疫情和工作原因,无法回国,希望能够在法院的帮助下妥善安置其父亲,也会说服父亲放弃搬进孔某家中的念头,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经执行干警深入了解发现,虽然江老伯名下无房产,是一名独居老人,但其女儿名下尚有一套房屋。经过沟通协商,其女儿决定将该房屋售卖,然后在嘉定区购买一套小房屋用于江老伯居住,而其中差价正好也用于其在国外的金钱需要。

据了解,江老伯当初租住房子的时候,其女儿名下该套房屋处于出租给他人的状态。后来2019年左右,其女儿房内租客租期到了之后,江老伯一方面等着住进孔某家中,好和孔某有个生活上的照应;另一方面也想着省得到时候搬进孔某家中的话还要搬来搬去,便没有直接住进其女儿名下房屋内。

最终搬离毛坯房入住女儿所购新房

日前,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江老伯终于将打包了一年有余的行李搬上了小货车,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并与李先生交接了房屋。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在搬家过程中,执行干警告知江老伯,其对孔先生“欺骗”行为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借款。

而终于拿到房屋的李先生也卸下了心里的大石,“谢谢上海宝山法院,谢谢曾法官,这个事情您费了不少心血,谢谢。”李先生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感谢道。

江老伯的女儿在得知父亲终于算是安顿好了之后,也向执行干警表示道:“我父亲这段时间精神压力很大,意识到被一个觉得可以长期信任的朋友所欺骗,对他的打击还是蛮大的,感谢曾法官这段时间对我父亲给予的很多帮助,让他能感受到很大的慰藉。”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胡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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