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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查!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陈浩     作者:陈浩     编辑:马丹     2022-01-28 11:56 | |

图说:嫌疑人卢某指认非法售买烟花爆竹 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严惠平)上海依法对烟花爆竹销售实施严格管控,倡导移风易俗早已是众人皆知的共识。可临近新春,竟还有个别心存侥幸之徒为了些微小利,偷偷摸摸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了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2022年1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视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很快发现辖区内还有一人也在用同样方式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民警在确定嫌疑人陈某和卢某身份后,兵分两路,于当日下午,在两处出租屋内找到两名嫌疑人,并在现场分别缴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箱和8箱。

陈某、卢某随即被传唤到派出所,两人分别交代了各自从今年1月份以来,在明知上海地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从外省购入烟花爆竹后储存于各自暂住的出租屋内,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的违法事实。

目前,陈某和卢某两人因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分别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现场查获的19捆高升、18盘鞭炮及各类大小烟花共计11箱均被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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