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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焦虑,共罚没款294.2万元!一批违法校外培训广告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金旻矣     作者:金旻矣     编辑:郜阳     2022-01-28 15:55 | |

“双减”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等,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广告,共查办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件67件,罚没款294.2万元。今天,2022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向公众发布。

>>制造焦虑被罚14.97万元

上海慧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楼宇广告,宣传“暑期高分课 早鸟抢先约”“比你的同学更早拿下高分”以及“上海地区三年级-高三暑假早鸟学员招募中”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4.97万元的处罚决定。

采访对象供图(下同)

《广告法》规定,发布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广告,不得含有劝诱、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上述广告宣传“早鸟抢先约”“比你的同学更早拿下高分”等内容,制造家长焦虑,误导公众教育观念,违反“双减”政策要求。

>>虚构原价扰乱市场秩序

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本市63个社区门禁及多个校区门口,发布“2021小升初暑假班”招生广告,含有“399元/3门语数外2小时/门|10天60小时|原价:6000元”“原价:6000元2人团报每人只要399”等内容。经查,当事人从未以上述原价对外销售过上述课程,已构成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46.9万元。

部分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在广告中虚构原价的手段,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对消费者购买行为造成实质性影响,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和教育管理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星学员”诱导参加培训

上海支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经验分享文章《高考624 分学员专访:高中三年我这样学习》,内容是关于学员姚某某在支点教育的学习感受、学习经历经验等,为教育培训服务作推荐证明。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

一些机构热衷于在自媒体上设置“明星学员”“学员风采”“就业明星”“经验分享”等栏目,宣扬优秀学员考入名牌学校、获得高薪职位等,诱导学员参加培训,违反《广告法》中禁止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规定。这类违法广告也是较常见的违法类型。

>>广告不能做出保证性承诺

上海恩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自营公众号“博诺教育”上发布《晒中考成绩单!博诺缔造传奇》的广告,内容包含“加入博诺,英语140分”的宣传,属于对中考英语成绩作出了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消除影响,处罚款4万元。


教育培训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并不能保证每个学员都取得高分。教育机构以承诺取得高分或者考入名校作为广告宣传内容,并不能保证实现,违反《广告法》关于禁止对教育培训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的规定。

>>片面强调作文培训重要性

上海圣亿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小学生作文培训,在自营微信公众号虚构学员“不计其数”“数以十万计”“大量”“栋梁之材”和“走进海内外一流名校的学员”等,夸大其教育培训效果、片面强调作文重要性,违背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线,构成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2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校外培训管理政策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广告管控;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寒假及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广告检查,防止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发布学科类培训广告,或者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严肃查处制造焦虑、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学习环境。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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