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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残疾农民工向检察院求助,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讨回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鲁哲     作者:鲁哲     编辑:顾莹颖     2022-01-31 11:28 | |

春节前夕,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外来务工人员老白终于拿回了自己全部的血汗钱。老白腿脚残疾,但他坚持拄着拐杖来闵行检察院向分管检察长赠送锦旗。

图说:老白坚持拄着拐杖,来闵行检察院送上锦旗。闵行检察院提供(下同)

公司间纠纷,让农民工讨薪无门

2021年7月29日,62岁的老白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来到闵行区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希望检察机关能替他主持公道,讨回工资。

2017年5月,老白入职甲公司,从事打磨工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拖欠老白工资4万余元。2021年2月,甲公司为抵偿债务,将主要生产设备转让给乙公司,甲乙双方约定老白进入乙公司继续工作,被拖欠的工资则仍由甲公司支付。在进入乙公司工作后,老白先后向甲、乙公司讨要其在甲公司被拖欠的工资。两家公司均告知其应由对方承担。2021年4月23日,老白向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未果,同年5月22日,其报案称,讨薪被刘某某用烟灰缸击打头部致伤,并出示了被医院诊断为头部损伤的就诊记录。当被问道为什么被打一个月后才报警,老白委屈地说“我当时因为想讨回自己的工资,所以不希望跟对方关系弄僵,想着一个大男人,打一下就打一下了,没啥大事,但没想到后来头越来越痛,而且钱还是没要到,所以无奈之下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初查后认为,虽然老白事发次日的就诊记录能够证实其有头部损伤,但事发时间与报警时间间隔一个月之久,无法认定其头部损伤系刘某某殴打所致。现场无监控录像或其他证人,双方对当日情况各执一词。刘某某称老白多次向其讨薪,案发当日又上门讨要说法,但否认因此事殴打过老白,称只是告知其向原公司讨薪。故公安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刘某某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该案无法导入刑事诉讼程序。

劳动仲裁裁决已认定,无奈对方不给钱

2021年6月,老白以甲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于同年7月作出裁决,要求甲支付老白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4万余元。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双方均未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老白多次向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施某某催讨工资,但对方始终以种种借口推诿拖延。

搭建简易听证平台组织调解

老白来访时,提出了两个诉求:一是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追究刘某某殴打其的刑事责任;二是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讨回被欠的工资。闵行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在得知了老白的诉求后,多次接访老白,并调取查阅了全部原始侦查卷宗。同时协调公安与法院,形成并落实化解方案。对于老白立案监督的诉求,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结论成立;而对于讨薪的请求,经向法院了解到拖欠工资的施某某因个人债务问题已涉及多起民事诉讼,名下已无多余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民事强制执行程序耗费时间较长,为尽快帮助老白解决问题,检察院向原案其他两名当事人施某某和刘某某核实老白反映的欠薪情况,二人均表示出了调解意愿。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解决老白的实际困难,经征得三方当事人同意,闵行区检察院决定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检察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检察官阐述了审查过程和法律依据,对施某某晓以利害,分析不履行裁决的法律后果,三名听证员也从法、理、情三方面,对施某某开展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施某某明确表示愿意支付所拖欠薪资,但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完毕。在听证员的见证下,施某某签署工资支付协议,向老白出具承诺书,约定分三次将所欠薪资支付完毕。

跨前一步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老白年逾六旬,系来沪务工的蒙古族农民,与儿子在上海打工,有两个孩子在老家上学,家庭生活困难。2009年,其在工地上因意外致腰部粉碎性骨折,造成肢体二级残疾,手术植入钢板后,多年来饱受钢板压迫神经的痛苦,现经医院诊断需手术取出钢板,否则有压迫神经致瘫痪的风险,急需获得拖欠工资以支付4万元手术费。由于刑事立案证据不足,其无法从刘某某处获得赔偿,而被拖欠的薪资也无法马上支付完毕。对此,听证员也提出检察机关能否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作用,帮助其解决困难。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院受理了老白的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查认为,老白作为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中应当救助的五类重点人群,决定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同时,春节前夕,老白也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通讯员 范雅璐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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