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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法院新年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向家暴说不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22-02-08 20:07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朱永好 郁玥 记者 袁玮)家暴,是裹挟着“爱”的烟雾弹实施的犯罪。日前,虹口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尽管已是春节前的最后两个工作日,但案件承办人曹艳梅法官迅速与虹口区妇联、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合作,在24小时内审理并送达了裁定书。

图片来源:东方IC

申请人邵某与被申请人徐某均已年过七旬。早在2014年,当时还是夫妻关系的两人不堪长期的争吵,协议离婚,结束了数十载的婚姻关系。因经济原因,双方仍然共同居住在徐某的公租房里。小小的房屋仅有20多平方米,两人并没有停止争吵,多年的矛盾积累让他们充满怨念。2021年2月3日,邵某和徐某再次发生冲突,激动的徐某甚至将邵某从三楼窗口推至一楼。虽然楼下的雨棚缓冲“救”了邵某一命,但坠落的冲击仍然导致其肋骨骨折和身心的巨大创伤。

虽然这起人身伤害案已由虹口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同住的实际情况让邵某仍然提心吊胆。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间,邵某多次报警称受到前夫威胁,对方扬言要放火、杀其放血。考虑到人身安全,邵某以公安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及多份报警记录等材料为证据,向虹口法院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

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徐某多次对邵某采用身体伤害、言语威胁等侵害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邵某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为了让裁定符合实际,避免“一纸空裁”,法官约谈当事双方,细致询问了其生活环境。了解双方离婚后一直同住的事实后,结合其经济状况,法官认为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和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的请求难以实现,故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下达后,曹法官上门向徐某送达了裁定书并解释了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徐某予以口头教育和训诫。随后分别与区妇联、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送达裁定书,请他们依法协助执行,随时关注双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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