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冯小树曾参加33家企业首审 图来源/东方IC
【新民晚报·新民网】在上周五举行的例行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对证监会前发审委员冯小树违法买卖股票作出行政处罚:冯小树被罚没近 5 亿,终身禁入市场。冯小树何以能巨额套利?业内人士推断,最根本的原因或为权力寻租。
以岳母和小姨子名义入股
冯小树的“闷声发大财”暴露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巡视组专项巡视发现“猫腻”,并将其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移交给证监会。据张晓军介绍,证监会党委对相关线索高度重视,要求予以彻查。经过调查审理,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最终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张晓军称,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而根据张晓军提供的“彭某嫦、何某梅”的化名,有关人士从冯小树审核通过的两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名单中得悉,“彭某嫦、何某梅”为三川智慧十大流通股东之一的何玉梅( 112 万股,已套现) 、彭萍嫦(持股62万股)及宝莱特的第一第三流通股股东何玉梅、彭萍嫦(合计持股逾 286 万股)。
非法获利高达2.48亿元
那么,冯小树到底是何许人也?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冯小树曾任深交所中小板部副总监,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副处长,深交所股票发审委兼职委员等职务。作为发审委兼职委员,冯小树也十分“勤奋”。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间,冯小树共计参与了43个项目的审核,其中34个IPO(首次公开发行)项目、3个增发项目、5个可转债项目、1个可分离债项目。而在34个IPO项目中,通过的27家、否决的6家、取消审核的1家。通过的IPO项目中包括中国平安、招商轮船、长城影视等。
掌握企业上市的令牌,发审委员权力很大,而即便是撇开投票权,只需要了解企业上市的一丝信息,就可套取上亿的巨额利润。事实也确实如此,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荐人士表示,作为发审委员,冯小树的赚钱可谓“一本万利”。从证监会披露的金额来看,其交易金额2.51亿,获利2.48亿,也就是说成本仅为300万元,可谓非常暴利。虽然难以就此断定其初始成本只有300万元,但至少也能证明冯小树的入股价较低。
估值差提供巨大套利空间
那么,又是怎样做到如此低成本大收益的呢?业内人士推断,最根本的原因或在于 掌握企业上市的令牌而造成 权力寻租。也即冯小树利用发审大权,答应帮助被审核的拟上市公司顺利过会;作为交易,上市公司在上会前,以低价出让部分股权给冯小树,并交由亲友代持。而新股上市后股价一般较之于发行价涨幅惊人,有业内人士随机选取冯小树参与审核通过的三家中小板公司,以2007年发行的安纳达(002136)、顺络电子(002138)和拓帮股份(002139)为例,这些股票上市首日在股票首日上市开盘的平均涨幅高达202%,如此无风险套利,意味着IPO前后的估值差,为身处发审委的冯小树提供了巨大的套利空间。
不过,上述人士表示,目前由于证监会正式的行政处罚书尚未发布,其具体获利细节不得而知,一切需等待证监公布行政处罚书,即能明了。(新民晚报记者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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