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在今天下午举行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针对中国联通混改的相关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回应称,今后,其他包括央企在内的混改方案,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予以支持。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常德鹏指出,中国联通的混改对于深化央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调整前,中国联通已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国证监会经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同意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适用2017年2月17日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常德鹏表示,今后其他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混改涉及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事项的,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提请相关企业大股东等单位关注,混改方案凡是涉及资本市场事项的,均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和现行监管规则办理。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少儿英语教育论坛|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陆家嘴金融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22899999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