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市民正在超市购物 图来源/东方IC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国家统计局今天上午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涨幅为上涨1.7%,连续10个月低于2%,继续处于“一时代”。1-11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5%。
从同比看,CPI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下降1.1%,降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9.0%,影响CPI下降约0.25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2.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1.9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7.0%,居住类价格上涨2.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2.0%。
据测算,在11月份1.7%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约为0.2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处在年初制定的3%左右的物价调控目标之内。虽然最后两个月的CPI数据尚未公布,不过对于全年的物价走势,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今年以来CPI累计同比增幅为1.5%,创近年来新低,预计12月CPI不会有明显变化,同比维持在2%以下。而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也表示,当前物价基本稳定,处于温和上涨的态势,预计全年物价涨幅仍会在2%以内,可以说完成全年物价目标已经没有问题。
而对于2018年,业内当然担忧由于食品价格等个别因素的影响,通胀有上升压力,但仍为温和上行。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认为,明年CPI同比或仍将在温和区间,略高于今年;CPI高点或将出现在3月,但之后整体趋于下行,且呈现前高后低的格局。连平则预计,2018年CPI在今年低基数的基础上,同比可能有所上升,但在整体需求平稳、货币环境收紧的大背景下,不会出现明显的通胀压力,预计明年CPI同比增幅在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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