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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修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许超声     作者:许超声     编辑:张庆龄     2018-12-07 19:55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通知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证所近日发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2015年修订版自发布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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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此前,上证所于去年下半年着手启动上市挂牌规则的修订工作,并于今年5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此次修订,共收到来自有关单位及投资者的具体反馈意见近50条。上证所表示,此次修订除了规则体例及结构的调整外,重点加强一线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规范债券预审核规程,强化申报即纳入监管;健全信息披露和存续期管理安排,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规范债券停复牌行为,保障债券市场平稳运行;做好衔接协调,健全交易所债券自律规则体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对于新规则,通知称,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上证所上市的,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且债券上市时无法达到下列条件的,仅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

  (一)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或以上;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三)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四)上证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债券存续期交易方式的动态调整由上证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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