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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信息披露 强化质押风险防范 上交所修订股份质押公告格式指引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许超声     作者:许超声     编辑:杨硕     2019-10-26 13:14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上海证券交易所昨天公告称,近日交易所对股份质押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了修订,以立足信息披露,强化质押风险防范。

  股份质押是股东利用所持股份进行的一种常见商业融资行为。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东高比例质押情况有所集中,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也受到市场各方广泛关注。对此,上交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中央对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精神,按照证监会的工作部署,控增量、化存量,多措并举推动公司防范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知情权,加快推动防范及稳步化解质押风险,引导大股东自主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上交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及时修订了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以下简称《质押公告指引》)。

  据上交所介绍,本次修订立足于落实股东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完善、细化披露内容,逐级强化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等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满足投资者必要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引导控股股东审慎评估自身资信情况及质押融资可能带来的风险,谨慎开展股份质押。

  在制度安排上,对于控股股东质押比例低于50%的,具有相对充分的安全垫,本次修订不实质新增披露要求。对于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较高的,如质押比例达到50%以上,考虑到安全垫相对有限,对公司股价变动更为敏感,可能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带来较大影响,投资者也比较关注,这次修订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负有的诚信义务出发,设置了分层、分阶段式披露要求,新增必要的披露内容。

  同时,对于股份强制平仓或过户、冻结等事项,也相应细化风险揭示和风险防控措施的披露要求,并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作用。

  上交所表示,新《质押公告指引》,主要着眼于提高股份质押信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醒控股股东关注风险、适度把握质押融资规模,引导其专注主业,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好中小股东的权益,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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