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许超声)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晚间公告,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交易所作出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华业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ST华业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5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应予退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11月13日起停牌,并在充分听取公司现场陈述及申辩意见,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终止*ST华业股票上市的决定。
上交所表示,*ST华业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原因终止上市,是公司基本面的真实反映,是投资者理性投资的结果,是市场的选择。*ST华业内部控制失效,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业务爆发重大风险,涉及多起债权及担保诉讼,部分资产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2018年度公司亏损64.38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亏损50.49亿元,期末净资产为-48.20亿元,下属子公司违规为关联方提供大额担保,涉及金额达17.13亿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财务报告审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于公司存在的开展债权投资业务不审慎、违规担保等违规问题,上交所于2019年7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公开谴责等处分。对公司存在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已于2019年7月立案调查。
上交所指出,在退市过程中,经监管督促,*ST华业充分提示了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019年10月16日,公司股价跌破面值,公司于10月17日披露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提示终止上市风险。10月29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公司于10月30日披露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此后,公司每日均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在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低于面值期间,公司共发布了11次风险提示公告,充分向市场揭示了股票的终止上市风险。
上交所称,退市制度是市场筛选机制,公司退出沪市主板市场,并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体资格,只是不适宜继续在沪市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摘牌后,其股票可以依法依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如果公司继续努力改善经营,积极恢复造血能力,符合条件后,还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上交所表示,未来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坚决予以退市,切实推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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