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又传出一个老调重弹的谣言。文章以“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国家统计局给出标准:年收入36万以下均是贫穷户”为题,称国家统计局提出了所谓富豪家庭、富裕家庭、中产家庭、小康家庭等的收入标准。
国家统计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12月11日发文辟谣,称这个老调重弹的不实信息总是时不时的搏出位,吸引大家的眼球。是时候告诉大家真相啦:国家统计局从未提过上述家庭标准!
我们只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也就是:基本生活消费低于每人每年2300元(按2010年不变价),按此标准测算,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86万人。
关于大家非常关注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统计局的该文列出一组2019年的数据。
前三季度,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际增长5.4%和6.4%。其中,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6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连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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