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连建明)9月15日,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法律服务中心)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岛中院)、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签署《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合作。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各方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理念的具体实践。《合作协议》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定位,有利于促进审判与调解的有效衔接,有利于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将为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和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将以《合作协议》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与青岛中院、山东证监局和青岛证监局的沟通协作,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共同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时,来自青岛中院、中证法律服务中心的讲师为辖区调解员现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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