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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得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连建明     作者:连建明     编辑:钱文婷     2020-09-29 0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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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连建明)*ST康得(002450)9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

公告称,2020年9月27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调查认定,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一是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2745642.37元、2943420778.01 元、3908205906.90元、2436193525.40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136.22%、127.85%、134.19%、711.29%,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另外,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其他当事人也都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证监会同时对钟玉、王瑜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曙、张丽雄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ST康得在公告中发布特别风险提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可能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深交所将根据最终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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