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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元停业15天 上海首罚“秒完单”出租车司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罗水元     作者:罗水元 通讯员 陈朝晖 倪沈霆     编辑:杨喻     2018-03-07 17: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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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秦某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处理  来源/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供图(下同)

  新民晚报报讯(记者 罗水元 通讯员 陈朝晖 倪沈霆)上海首例出租车驾驶员利用“滴滴”打车平台漏洞单方终止服务合同的“秒完单”投诉调查完毕,来自海博出租公司的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暂停营业15天。这是记者刚刚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了解到的消息。

  所谓“秒完单”,就是乘客通过打车软件发布乘车信息,司机接单获取乘客目的地等信息后,未经乘客同意,通过“现金结付”按钮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几秒内完成行程(实际上乘客并未上车),从而进行“挑客”。

  2月9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就出租车营运市场集中爆发的“秒完单”现象约谈“滴滴出行”平台,要求“滴滴”公司尽早修正叫车软件“秒完单”漏洞,规范平台接单履约秩序,杜绝利用软件漏洞拒载的现象产生。

  2月14日上午4点52分,在徐汇区华山路与康平路交叉口,市民张先生通过“滴滴”打车软件,叫了海博出租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沪GU4153的出租车,欲前往本市杨浦区眉州路某地。让张先生吃惊的是,仅不到1分钟,他已经“到达目的地”了。没有任何预兆,没有电话沟通,没有实际上车,很明显自己被“秒完单”了。联想到前不久的新闻报道,张先生觉得自己的遭遇如新闻报道中的情形如出一辙,于是张先生通过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投诉。

  3月1日,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到该起投诉,并立即展开了执法调查,向“滴滴”公司送达了案件协查通知,要求“滴滴”提供沪GU4153车辆在2月14日当天的平台接单、完单记录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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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经与“滴滴”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比对确认,2月14日凌晨4点52分,秦某驾驶的沪GU4153的出租车确有“秒完单”记录。且就在驾驶员秒完此单10分钟后(5点02分),秦某就接下了一单从长宁至浦东机场的业务。秦某挑客的行为确认无疑。执法部门立即向秦某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致电,要求其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调查。

  3月6日上午,秦某在公司代表陪同下至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接受处理。在乘客叫车和“秒完单”手机截屏,“滴滴”公司出具的该车辆当日接单、完单记录及交易记录等证据下,秦某承认了自己拒载的事实。

  目前,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已对秦某的拒载行为进行立案,秦某将面临罚款200元,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

  据了解,“滴滴”软件的技术改造升级还在进行中,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在系统未完成升级前,仍将结合市民投诉信息,对涉及“秒完单”驾驶员,“发现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市民如遇“秒完单”,请保存手机打车被“秒完单”截屏,并拨打12319或12345进行投诉,以便执法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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