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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业违法案同比上升 消费者修车前需“三看一要”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罗水元     作者:罗水元 通讯员 倪沈霆     编辑:任天宝     2018-03-15 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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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  通讯员 倪沈霆)今天上午,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联合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四川北路绿地进行现场维权咨询。执法人员提醒,汽修行业违法违规案件已同比上升,消费者修车前最好做到“三看一要”。

  执法人员介绍,近日对周家嘴路上的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上海驰之宝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店内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擅自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立案查处的同时,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经营,并拟罚款2万元。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修行业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而统计显示,全市交通执法部门2017年立案查处的518起汽修行业违法违规案件,较上一年度上升了6.52%。其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有273起,占52.7%。

  另外,“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情况变化丧失或部分丧失国家规定的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者不签发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行为也占了相当大比比重。

  执法人员给消费者开出了“三看一要”的“处方” ,即一看维修店是否有机动车维修标志牌;二看维修店是否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看维修店是否有营业执照。“一要”就是维修结束后索要正规发票、结算清单等相关书面凭证。

  执法人员透露,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签发或签发虚假机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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