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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炉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金旻矣     作者:金旻矣     编辑:季晟祯     2018-04-22 16:53 | |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而上海市民急切期盼这项资源能被管理得更好。3月22日至24日,本报刊发系列民生调查《三问申城垃圾分类》,引起社会热议。4月3日,本报召开的“上海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座谈会”上,市民、基层组织、环保人士、政府部门等各界代表也对上海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真诚建议。

市民的期盼,有了回应。昨天,《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炉,明确今后三年本市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目标和具体操作方式。对于之前市民提到的种种疑虑,行动计划明确要坚持“四分类”和坚决杜绝“混装混运”。

来源/视觉中国

居民家庭“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

有些市民认为,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缺“稳”。对此,计划明确,全市居民家庭要坚持实行“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的“四分类”标准,即严禁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日常干、湿两分类,鼓励资源回收。今年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垃圾分类投放,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6区和其余各区2个街道(镇)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干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2.14万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3480吨/日以上,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660吨/日以上。

明年,黄浦、徐汇、普陀、闵行、嘉定、金山6区及浦东、虹口、宝山、青浦50%以上的街道(镇)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70%以上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干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1.97万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4880吨/日以上,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900吨/日以上。

2020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9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全市干垃圾处理量控制在1.81万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6300吨/日以上,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1100吨/日以上。

湿垃圾车将穿上不同“衣裳”

座谈会上,不少居民提到前端分类了,后端却看到“混装混运”。对此,计划明确今后将为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穿上不同颜色的“新衣裳”。今年将喷涂4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全市湿垃圾专用车达640辆。明后两年,湿垃圾专用车将分别达780辆和920辆。

分类收运的中转设施也将全面改造。今年,41座大型中转站实现“干、湿”垃圾分类转运,市属中转码头设置45只湿垃圾专用集装箱。到2020年,湿垃圾专用箱数量将达180只。

本报《三问》此前提出,可回收物出路不明,低值可回收物很难找到人回收。计划明确,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将重构,今年要建成2000个回收网点、109座中转站和10个集散场。到2020年,要建成8000个回收网点和210个中转站。

分类投放和收运,最终是为了分类处理。明年本市干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要达1.93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4300吨/日。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日。

来源/视觉中国

建立垃圾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

在本报垃圾分类系列报道中,对全市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容器进行了“地毯式”大调研,发现分类标识不清,区与区之间似有“各自为政”之嫌。而不少小区的“定时定点”投放也是形同虚设。对此,行动计划明确,要落实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分类容器和垃圾箱房改造,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和绿色账户规范管理。规范家庭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商场、超市等要售卖符合本市标准的垃圾容器和垃圾袋。

本报报道提出,“带头大哥”的缺失和物业的“缺位”,是居民区垃圾分类推行难的原因之一。对此,计划明确了属地政府、物业或业主自治组织等方面的责任。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将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以及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运作业单位的双向监督机制。对率先实现整区域年度达标目标的区,给予扶持政策,对达到年度目标的给予持续性鼓励,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垃圾箱房建设标准。

从国外先进经验来看,垃圾分类要真正达到效果,离不开法治保障。行动计划明确,要加快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对全程分类的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分类意识。

对此,副市长时光辉指出,要明确并坚持四分类,按照“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推进居民家庭垃圾分类;理清四分类标准之间的逻辑关系;坚持源头分类;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分类容器和垃圾箱房的改造。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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