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交通部门的处罚文件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新民晚报4月23日报道驾培行业调查情况(详见当日报道《 上海驾培业调查:有多少“意外”本可以不发生?有多少生命可以重来? 》)后,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近期已对上海申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上海凤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作出了处罚,并将对更多驾培乱象主体进行调查并处罚。
昨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了多份材料,其中一份是标注为“沪运管汽【2018】116号”的文件:《关于上海申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欣驾校”)、上海凤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凤溪驾校”)因培训过程弄虚作假并发生事故被责令整改、核减培训能力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市运输管理处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有关方面负责人确认了该份《通报》的真实性。
该份《通报》称,2018年4月19日上午8时许,学员王某驾驶凤溪驾校教练车(沪E8465学)在大众教练场内科目二训练时发生单车事故。教练车当时突然冲上教练场道牙,闯过两排水泥墩,再横穿一条车道,驶上绿化带,一头“栽”向另一片教练场边长满青草的干沟里才停下来,所幸未造成学员受伤。
经查,学员王某和申欣驾校建立培训关系,却由凤溪驾校教练员陈某及教练车带教,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对申欣驾校的违规行为开具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凤溪驾校教练员陈某在带教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处以吊销教练员证的行政处罚;市运输管理处核减申欣驾校、凤溪驾校2018年下半年培训能力。
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表示,在今后行业日常监管及现场执法中,将对如下两种情况从严从重处罚:
1、不遵守“谁招生、谁服务”要求,为非本培训机构学员办理培训考试业务,使用非本机构教练员、教练车为本机构的学员提供培训服务(所谓的“飞单”)的;
2、培训机构不规范服务,虚假进行培训记录或虚假建立学员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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