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城生活 > 正文

两企业微信公众号上“夸海口” 被各罚20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罗水元     作者:罗水元     编辑:钱文婷     2018-07-10 11:29 | |

pbu325231_02.jpg

来源/东方IC

  新民晚报讯(记者 罗水元)“最强”、“最大”、“最专业”……为招揽生意,分属不同行业的上海源于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竟在各自微信公众号里不约而同夸起了“海口”。但微信公众号不是法外之地,日前,他们均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源于爱”:“借壳”后虚假宣传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日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成立于2013年的上海源于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提高销售额、吸引客户,以其它公司名义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号后,上传的文章不但称“中国大启源集团成为‘企业教练师’全国认证培训签约机构”,还说:“启源,中国最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

  但事实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早在2016年3月31日就停止了相关职业培训项目所涉全部活动,有关当事方以前没有获得相应授权,不是认证培训签约机构,其开展的业务也只是向客户介绍企业教练师培训、考试流程。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源于爱”如此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虚假商业宣传。

  “国旅集团”:“实力最强”被罚20万元

  而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推广集团旅游业务信息时,不但有“中国国旅”的图标,还称,“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旅行社企业。"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如此宣传,违反了《广告法》有关广告不得使用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的行为。

  殊途同归的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规定,“源于爱”和国旅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均可以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由于有关微信公众号运营主体的宣传传播面不广,阅读人数不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案发后积极配合整改,能积极主动撤销含有虚假内容的文章,减轻危害后果,才按规定分别从轻罚款20万元。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