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上海的闲置农房不少,能不能变身为有特色的乡村民宿?昨日,记者从上海市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即将发布第一份《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乡村民宿”进行界定,单幢的独体建筑不超过8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4层,房间不超过14间。
《意见》鼓励农户将宅基地住房统一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乡村民宿。上海市农委副主任黎而力介绍道,《意见》对“乡村民宿”概念进行了首次界定:就是小型的住宿设施,单幢的独体建筑不超过80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4层,房间不超过14间。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乡村民宿发展做了一些探索和突破:乡村民宿要按照集聚化发展的原则,确定发展重点区域,不是“天女散花”,而要有规模效应;乡村民宿可以利用农民依法建造的房屋,可以利用集体用房经营,也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对符合条件做乡村民宿的申请人,在营业执照、许可证合法和备案方面做了优化和简化;《意见》明确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集体建设用地减量化所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对乡村民宿新建的配套服务设施可以进行“点状”供地;明确各区职能部门、各街镇政府部门要按照法定责任,对于涉及到公共安全事项,要落实属地化监管检查,要开展执法检查,协同管理,规范乡村民宿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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