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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进博会销售展品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张钰芸     作者:张钰芸     编辑:徐驰     2018-11-02 0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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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张钰芸)财政部昨天发布通知明确,为支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对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首届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作为支持首届进口博览会的一次性支持政策。

       该通知还附有附件,即首届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并规定列出的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记者看到,清单中共有31家企业,而展品则包括德国瓦德里希科堡公司的龙门镗铣床、德国米技的Lafer系列烤盘陶瓷烧烤套装、摩根达斯集团的WIWE心脏诊断器、爱可可馨有限公司的多款唇膏和精华液等。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通知规定,对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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