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城生活 > 正文

支持上海旅游业提质增能 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吸纳重点人员企业享补贴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钱文婷     作者:杨玉红     编辑:杨玉红     2021-06-17 13:01 | |

微信图片_20210617115130.jpg

图说:上海多部门联合发布“新12条” 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6月17日,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上海局、市总工会、金融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关于支持上海旅游业提质增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新12条”),助力旅游市场加快复苏。

援企:符合条件小型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受疫情影响,去年以来,上海中小企业发展遇到困境,旅游企业遭受的冲击更加明显。为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和健康发展,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政策,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小型微利企业减税等。市税务部门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精准落实、便捷优惠申报享受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做好政策落实,确保符合条件旅游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具体政策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另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旅游企业符合条件的,申报即可享受,无需事先提供材料。对国家出台的其他减税政策,旅游企业也可对照享受。旅游企业可在上海税务网站、税务微信、微博等查询具体政策文件,也可通过12366热线进行咨询。

稳岗:已有3.4万家企业享以工代训补贴

“上海非常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多措并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岚介绍,在“新12条”中,针对支持旅游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有三条举措。

第一,线上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的,按每人6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疫情爆发后,不少企业几乎处于停摆状态。为了确保员工复工后能快速进入状态,许多企业为员工安排了线上培训课程。去年,携程集中开展了产品设计、数据分析、技术研发等大规模线上培训1.84万人次,获得补贴850余万元;春秋航空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客舱乘务、航空安全运行、危险品管理等主营业务培训近2000人次,享受补贴近80万元。上海市企业职工线上培训106.27万人次。今年,这项政策将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规范线上平台,提高补贴标准,便捷服务功能,继续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第二,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是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今年年内,上海旅游企业凡新吸纳上海市户籍四类重点人员就业,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旅游企业,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同时,实际受疫情影响但仍为职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旅游行业困难企业,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3个月)。去年,上海市3.4万家企业享受了以工代训补贴。

此外,上海各区还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各类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有自主培训能力的旅游企业,经各区认定,可结合生产经营和岗位需求自行组织职工开展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但有培训需求的旅游企业,可由各区职工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推荐对接优质培训机构集中开展职工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新民晚报记者 杨玉红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