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放火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欣慰 记者 江跃中)本市一小伙子因女友与其断交,怀恨在心,欲烧毁女友的家,结果误点着了邻居家的纱窗,日前被宝山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去年10月11日凌晨1时18分,被告人陆某来到水上新村某号,将103室厨房窗户纱窗点燃后离开,后其室内男主人被烟呛醒,叫醒妻子后,发现厨房内烧了起来,随即两人奋力用水将火扑灭后报警,警方在其屋外楼道墙上发现“李某某、杀你全家”字样,遂找到102室的李某。
原来,李某的同居男友陆某脾气暴躁,甚至经常殴打她。李某不堪忍受他的暴力,要与他断交。去年10月9日,陆某强行不让李某回家,称否则会找她家人麻烦,可第二天,李某还是找到机会逃了出来,结果邻居却遭了殃。被告人陆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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