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静安区法院庭审现场。刘宁 摄
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开庭一般采用由法官主持、书记员担任记录的模式。但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的部分案件中,法庭上法官一人在唱“独脚戏”,而书记员的座位上则是空荡荡的。原来,这是静安区法院采用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庭审新模式。这一庭审新模式是本市法院首创。
据悉,为适应最高院今年2月提出的庭审记录改革的要求,静安法院在向兄弟省市法院学习的基础上,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探索这一改革新模式,对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作为试点,书记员不参加庭审,用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再刻录光盘保存方式替代书记员的文字记录。
静安区法院副院长丁德宏表示,该举措有利于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也符合最高院关于庭审录音录像的改革的要求。
该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陈秀兰介绍,她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一方是外籍人员,一方是在我国设立的外资公司。开庭前,她在得到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就采用该模式审理这起案件。原先需要花半天时间开庭,适用该新模式仅1个多小时就审理结束。“开庭简化程序,减少了书记员工作量,节约了司法成本,对法官的要求则高了。要求法官及时制作法律文书,工作节奏加快了。”陈秀兰说。参与庭审的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王梓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董君明律师,在庭后纷纷表示对法院这一庭审笔录改革试点表示能够接受,对加快庭审方式满意。
民一庭法官金磊适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笔录,审理了两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还摸索了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笔录设计了“意见征询表”,让诉讼当事人签约是否同意。他还设计出赔偿的各类费用表格,在庭审结束后让当事人对庭审录音录像完整性的确认书。
据悉,静安区法院“试水”的新做法目前还是试点阶段,争取明年在该院全面铺开,力争让每一名法官都要采用该方式开庭,为全市法院庭审记录改革走出一条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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