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吉飞 首席记者 潘高峰)近日,金山区松金公路上一家厂房发生火灾,造成厂房部分区域垮塌,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这起火灾是由人为过失引发,目前两名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立即赶到现场扑救,此时大火已经从厂房一侧向另一边蔓延,消防人员架设好水炮从两处围攻,将火势控制并扑灭。调查发现,起火位置位于一处通风管道附近,由于附近没有其他火源,可以判断为火灾是因人为过失引起,根据走访了解到,火灾发生时有人在此进行切割作业。
据当事人回忆,自己切割的这个厂房曾经是做木器的,因此通风管道里积有木屑,用可燃气体对钢板进行切割时冒出的火星引燃了这些木屑,虽然他进行了自救,灭火器也用了十几瓶,但火势还是很快蔓延开来。
目前,操作工潘某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且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而负责人钱某则因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公安部门提醒,有明火作业应当按级审批,在确保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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