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庭审现场 浦东法院供图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宋宁华 通讯员王治国)行政案件将逐渐实现“告官要见官”、“出庭要出声”、“出声出效果”的转变。今天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国首例涉自贸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案件。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陆方舟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浦东新区法院院长张斌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当天的法庭内座无虚席,来自上海市、区两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70余人共同旁听庭审。
副区长出庭应诉
据了解,2017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意见”,明确由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分批组织市区两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此次170余位领导干部走进浦东法院,也是“意见”下发后开展的第二场大型庭审旁听活动。
今天审理的是一起公司不服浦东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因消费者举报某公司宣传手册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浦东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万元。公司不服,向浦东新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仍不服,将原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议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起诉到浦东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的涉案宣传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被告市场监管局所作的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被告浦东新区政府提供的证据和依据足以证明其具有作出被诉复议决定的职权,所作复议决定具有合法性。据此法院当庭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后通报审判情况
庭审结束后,上海市法制办、浦东法院组织了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会暨行政审判情况通报会。
图说: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会暨行政审判情况通报会现场 浦东法院供图
浦东新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陆方舟深有感触地说,作为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当事人面对面,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行政机关今后要更加严格规范执法,使执法行为经得起严格的司法审查,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今年4月,浦东新区印发《关于浦东新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50%。新区政府将积极推进,加大出庭应诉力度和庭审参与度,实现“告官要见官”、“出庭要出声”、“出声出效果”的转变。
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斌介绍,新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浦东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增幅较大。今年7月,区委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浦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法治示范区。浦东法院将继续努力,为法治浦东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少儿英语教育论坛|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陆家嘴金融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0900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22899999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 处理时间: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