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徐鸣慧 制作 画面由交警部门提供
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潘高峰)记者今天上午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全市首套用于抓拍、处罚“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智能“电子警察”已经开始试点使用。从“听声”、“识脸”到“追光”,上海警方不断通过科技创新,拓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能力,树立“警不在法在”的交通氛围。
图说:该轿车因“机动车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警方供图
据了解,滥用远光灯指的是驾驶员在不适合使用远光灯的状况下,打开远光灯,给对向行驶的车辆司机造成视野瞬间暴盲。主要发生在城市道路、国道甚至高速公路上。据警方介绍,滥用远光灯导致的瞬间暴盲,最短也要持续2秒的时间,很多事故就在这瞬间发生,滥用远光灯已经成为夜晚马路杀手,也是市民最为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但由于此类违法往往有即时性,夜间又缺少现场执法的警力,除非是专项整治行动,不然很难被及时制止并处罚。
为消除滥用远光灯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的威慑力,督促市民形成良好的驾驶用灯习惯,今年9月下旬开始,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在宝林路近牡丹江路路段安装了一套新型智能“电子警察”,专门用于抓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据交警总队科技处警官夏良介绍,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车辆在开启或关闭远光灯状态时的“灯束”数量、光照强度或光照仰角角度是不一样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是利用这一感光判断技术手段来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今年9月19日晚7时20分,牌号为沪M88591的黑色轿车在经过本市宝林路近牡丹江路路段时,因“机动车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被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这一案例是本市利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首起案例。目前,这套电子警察设备已累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67起。
记者了解到,上海交通大整治以来,上海交警科技部门已研发并试点使用了“声呐”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电子警察、多功能“超级电子警察”等,这些高科技手段目前均已在全市推广。交警总队表示,抓拍滥用灯光的“电子警察”设备,也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逐步推广。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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