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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老乡免费“顺风车”回家 不料骗光钱财后被丢在半路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17-12-28 13:40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徐某和徐某某以同乡的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谎称能免费送被害人回家,在路上以“修车”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的钱款后逃逸。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月21日晚上6时多,70岁的老张独自在汶水路申崇线车站等待回崇明的公交车。这时,一个穿着深色外套,夹着公文包的男子操着一口流利的崇明话向老张套近乎。男子自称徐老板,是老张的远房表亲,在崇明参加“红白喜事”的时候曾经遇到过老张,还搭过话。老张想自己年纪大了,不记得徐老板也是正常。徐老板说自己有车,可以开车顺路送老张回崇明,但车子正在五角场修理,需要先坐别人的私家车去五角场取车。老张觉得既然是“亲戚”,便随着徐老板上了一辆白色的小轿车。

当时车上还坐着一名自称是徐老板手下的小徐,和徐老板一样说崇明话,车停在五角场的东方商厦下面,徐老板走进某写字楼取车。“一会儿他出来了,说宝马车换了玻璃,需要4000元左右,问我和小徐有没有钱或者银行卡。小徐说没带,于是我给了他建设银行卡,并告知他密码,他承诺回崇明后还给我。”老张回忆,男子带着他的银行卡又进入写字楼。10分钟后,老张的手机收到一条取款短信,显示银行卡被取走近1.5万元。这时两人都不见了。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将徐某和徐某某捉拿归案。根据供述,两人平时会一起吸毒,没有收入来源,徐某便向徐某某提出去上海市区赚一票。自今年2月1日至21日期间,两人先后作案6起,都是以上了年纪的崇明人为目标的诈骗案。据两人交代,他们选择崇明人是因为大家都是老乡,比较容易搭话,取得被害人信任,选择有一定年纪的被害人,则是因为两人认为上了年纪的人比较贪小便宜,容易上钩。两人将自己的诈骗方式描述为“接亲戚”,就是花钱包一辆黑车去码头或车站搭识准备乘船或乘车回崇明的被害人,以远房亲戚为由骗得被害人信任,随后提出让被害人一起去某地取车再免费带被害人回崇明。到了所谓的“取车点”后,又以修车需要借钱,回到崇明立马归还为由,向被害人借款,得款后趁被害人不注意逃离现场。

在两人的另一次作案过程中,同样以“接亲戚”的名义将被害人费某接上车。徐某以未带银行卡需借用银行卡向妻子汇款取钱为由,骗取费某的农商银行卡及密码,并趁费某不注意时将随身携带的他人农商银行卡与之“调包”。同时,两人在取得费某的信任后还以借钱买烟为由,骗得1000元。嗣后,两人用被害人的银行卡从ATM机取现5000余元并分赃。

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判处徐某某1年7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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