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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主动配合长宁警方,上交家中“老古董”烟花爆竹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18-01-17 16:11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朱裕林 记者 袁玮)今年是《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第3年,为了确保《条例》 禁售、禁放规定继续得以严格执行,自去年12月中旬以来,长宁公安分局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各个环节以及在网上网下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严查严打,另一方面,派出所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积极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宣传工作,各派出所接连收到部分居民主动上交的烟花爆竹。

图说:长宁居民向派出所交来烟花爆竹。长宁警方供图

长宁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先后3次收到辖区居民主动上交的烟花爆竹。元旦前夕,家住愚园路的朱阿姨看到张贴在小区里的禁燃禁放宣传海报,主动来到江苏路派出所,上交了家里存放着的烟花爆竹。朱阿姨说,烟花是前两年亲戚从外地送来的,当时正值上海刚刚实施“禁燃令”,社区民警、居委干部又屡屡上门宣传告知,所以一直放在家中没敢放。前些日子,朱阿姨看到了小区内的宣传海报,想起家里还放着的烟花爆竹很不安全,思忖再三后,决定将这些烟花爆竹上交到派出所。

1月5日,江苏路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内社区发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及禁燃禁放承诺书时,一位姓朱的老伯向民警上交了长期存放在家中的18高升。1月12日上午,家住愚园路的刘阿姨又给民警送来了满满2大包的“古董”烟花爆竹,原来这些都是同一小区邻居家中的存货。刘阿姨表示,这些都是前几年和邻居一起买的,本来想要放的但没想到上海实施“禁燃令”了。一开始觉得扔了舍不得,所以就一直放在家里。现在市民已经对“禁燃令”习以为常,自己也不再贪恋旧时风俗,况且这批爆竹的时间也确实长了,索性上交。

长宁分局天山路派出所也有主动上交烟花爆竹的居民。12月30日,家住天山街道玉屏南路41弄的王阿姨骑着自行车,驮着一箱烟花爆竹来到天山路派出所。早些年,王阿姨家和左邻右舍每逢过年过节都会放鞭炮,自从“禁燃令”实施后,大家就没有用过。现在大家喜欢组团出去旅游了,今年干脆把几家人家的存货一起翻出来,由王阿姨代为上交。经民警清点,王阿姨拿来的箱子中共有大地红4盒、高升24支。

图说:居民将家中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至派出所临时回收点。长宁警方供图

1月2日下午,长宁分局虹桥路派出所也收到了辖区内虹储小区居民张先生上交的一箱烟花爆竹。民警了解到,张先生今年2月正好60岁生日,本想在生日之际将家中的鞭炮存货放了喜庆一下。可今年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依然非常严格,张先生出于安全考虑,将家中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至派出所临时回收点。

经过了连续3年持续不断的宣传,“禁燃禁放”工作已经获得许多居民的理解和支持,有不少居民主动加入宣传队伍中。虹桥路派出所还会同消防支队来到外国人社区宣传,将工作延伸到外籍人士群体,让他们了解上海的政策,“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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