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男子谎称高薪雇保姆 实则骗取保姆钱财 上海警方破获系列诈骗案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黄佳琪     2018-02-06 14:35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于筱晴 记者 潘高峰)春节将至,一些家政服务人员想趁“保姆荒”好找工作,留在上海打工,没想到有人却借此设下陷阱。

近日就发生了一起“雇主”提出“高薪聘请”阿姨,却谎称“急用现金”骗取阿姨钱财的案件。上海警方以此入手,快速侦破一系列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说:上海警方破获系列诈骗案件,男子谎称高薪雇保姆,实则骗取保姆钱财。警方供图

今年1月11日,浦东公安分局三林派出所接到市民吴女士报案,她应聘保姆,却被人骗走了人民币1500余元。据吴女士说,自己是做保姆工作的,当天上午,浦东新区张杨路某家政公司通知她有工作,她马上赶赴公司与雇主会面。雇主是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以月薪8000元人民币的价格雇她做保姆,主要负责带孩子、打扫卫生,并要求带她去熟悉工作环境。

随后,男子打车带她到了灵岩南路某商场门口,声称要上楼办点事。不久,男子下楼问她借1600元急用。她当场表示没有带那么多现金,但男子请她用手机微信转账套现给他。她跟着男子去隔壁商店转出1500元,又将身边零钱都给了该男子。自称办急事的男子拿走现金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她才意识到被骗。

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经对近期接报的案件梳理分析,三林派出所季警官发现,在1月1日至11日,浦东张杨路、南码头、周浦镇共发生类似诈骗案件4起。据被害人的描述,除被骗钱款数额不等外,犯罪嫌疑人都是一名约30岁的男子,诈骗手段都是以“高薪”诱骗保姆后,带人至灵岩南路某号门口借钱,随后消失不见,而他留在家政公司的电话都是假的手机号。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来沪务工人员余某。1月13日晚11时,经守候伏击,民警在上南路三林路一网吧门口将余某抓获,余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图说: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供图

在浦东新区看守所,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余某。据余某交代,1月1日、2日、5日、11日,他从张杨路、南码头地区、周浦等处的劳务中介所,以月薪七、八千元的高薪为诱饵,骗取保姆信任。随后,再将她们带至灵岩南路某商场,以各种理由向刚搭识的保姆借钱,在诈骗得手后均从该商场4楼后门逃离。经警方查证,共查实余某实施诈骗4起,涉案金额4000余元。当被问及为何要骗取保姆钱财,余某坦言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就是为了自己可以打打麻将、上上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