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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传抗癌秘方”保证癌症不复发?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吕倩雯     2018-04-19 16:49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张超 记者 袁玮)“他说治疗方式是祖传抗癌秘方,可保证癌症不复发,根本就是鬼话连篇。”6年前,赵强的母亲罹患癌症,在用遍常规诊治方式后,赵家人找到“土郎中”尝试偏方,然而最终还是未能挽救母亲的生命。为此,赵家人将赵母的死因归结于“土郎中”的非法行医,在协商无果之下,赵家人将“土医生”诉至法院。近日,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法庭审理查明,无证据佐证病人死亡与被告的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侵权赔偿责任不成立,但根据被告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擅自行医且部分药量不符合诊疗指南规定等案件事实,判定被告存在过错并承担3万元补偿责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2年底,赵强的母亲被诊断出鼻咽癌晚期,用遍了常规诊治方式,然而治疗效果仍不尽人意。2013年4月,赵家人认识了“土郎中”丁富康,据说丁富康的父亲曾是上海知名老中医,他从小跟着父亲耳濡目染学到了很多中医知识,治疗癌症能包好,数百位癌症患者都被治愈且从未复发。当月,赵家人便按照丁富康开具的中医药方配了药,半个月后,丁富康又为赵母做了“排毒调理”及“打瘀”治疗。可原本预想的治疗效果没有见效,2014年6月,赵母肿瘤转移,2015年5月离开人世。双方协商无果后,赵家一纸诉状将丁富康告上法院。

法庭上,赵家人称赵母因为长期服用丁富康的药方,造成营养流失和免疫力下降,并导致病情严重恶化直至去世。丁富康无处方权,属于无证行医,存在过错。赵母的死亡与丁富康的无证行医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要求丁富康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约91万元。

丁富康认为,赵母的死亡和他没有关系。第一,他从未承诺过可以治愈癌症,给赵母的药方来自其父遗留的药方及中医权威著作,目的是化疗后身体调理;第二,赵母是自愿看病,他也从未告知可以替代对癌症的主要治疗;第三,赵母2014年6月病情恶化,2015年5月去世,而丁富康最后开药时间是2014年1月,不可能是吃了他的药所致,只能是死于恶性肿瘤。

徐汇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组织中医药学、肿瘤学专家就法院征询作出答复,表示涉案中药处方不存在配伍禁忌,药理作用主要是滋阴养阴、补血补气等,不会造成营养流失、免疫力下降等。因此,中药与患者癌症的转移及最终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丁富康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情况下,擅自接待赵母求医并开具中药处方,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过错。但赵母罹患的是恶性程度较高的肿瘤,其自身疾病是导致发生肿瘤转移乃至死亡的原因。因此,原告方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难以成立。但考虑到丁富康的非法行医行为,客观上给赵母疾病的规范诊疗造成相应干扰等纠纷情况,丁富康应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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