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长宁区法院近日对一起利用网购“货到付款”方式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医生的名义,频频在上海市多家医院门卫室收取网购物品而不付货款的敖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去年9月1日,25岁的被告人敖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在京东网站上化名“李健豪”购物,收货地址为闵行区某医院。当快递员将物品送到收货地址联系敖某时,敖某谎称自己正在做手术,等会儿会把货款转账给快递员的。等快递员离开后,敖某随即从医院门卫室取走快递物品并逃逸。
法庭查明,去年9月至10月间,敖某采用上述手法,以闵行区、黄浦区、宝山区、长宁区等区的10家医院为收货地址,以前述化名及“李大夫”“王大夫”为收货人,每次骗取数百元至1000余元不等的手机、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共计作案12次,价值12404.6元。去年10月18日,敖某在暂住处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部分涉案赃物。
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敖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敖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实施诈骗的事实,庭审中能自愿认罪认罚,且部分赃物已被扣押并发还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庭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敖某继续退赔其余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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