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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房贷中介骗钱款 偷渡逃亡5年终归案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郁晶陶     2018-05-04 17:47 | |

被告席上,30多岁的毛某孤零零地站着,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毛某回望空荡荡的旁听席,想起年迈病重的父母,落下了悔恨的泪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假装“路道很粗” 实为诈骗

2012年底,某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小志接待了想要买房的林先生,林先生相中一套位于长宁区安顺路某小区的小户型,并与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林先生在申请贷款时遇到了麻烦,原来,林先生曾有信用卡逾期未还的不良记录,工商银行不予批准房屋贷款申请。一旦无法按期付款,不仅购房计划泡汤,林先生还要承担一笔高昂的违约金。林先生向小志求助,希望帮他解决贷款问题。

小志想起自己曾遇到过一位办理房贷遭遇相同麻烦的客户,听说对方最后通过关系搞定了贷款。小志将这名客户介绍给林先生,这名“路道很粗”的客户就是毛某。毛某是家中的独生女,曾开过公司,后公司破产欠下巨额债务。没有稳定工作,毛某只得靠透支信用卡和借高利贷度日,2011年她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父母为帮其还债甚至卖掉了唯一的房子。

2013年2月底,毛某认识林先生后,声称自己认识银行办理房贷的人,只要适当操作就可以办贷款,但是需要一笔手续费。其实毛某根本不认识什么银行工作人员,她看出林先生是病急乱投医,于是便心生歹意:何不从对方身上骗点钱花花?而信以为真的林先生当天下午即拿出2500元作为定金交给毛某。眼见钱来得如此容易,毛某一发不可收拾。她以虚构的“上海恒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自制了一份《委托代办银行贷款合同》,与林先生签订了所谓的委办合同,承诺3个月内帮他向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约定收取服务费7万元、手续费1.5万元。林先生签字确认后,她又用电脑制作了假公章加盖在合同上。

潜逃广西云南 偷渡泰国

之后一个月内,毛某先后4次向林先生收取了“服务费”总计6万余元。3月28日,毛某告知林先生72万元的贷款银行已经批下来了,在收了1万余元“服务费”后,毛某约林先生4月2日在房屋中介公司见面,签订银行贷款合同。林先生本以为大功告成,谁知在房屋交易中心办理买卖手续当天,毛某以“银行办事人员不在”“负责盖章的领导出差”等种种借口推脱,迟迟拿不出72万元的银行批准贷款合同。于是,林先生要求毛某归还服务费和手续费,但是钱早就被毛某挥霍一空。惊觉上当受骗的林先生立刻报警。

在取保候审期间,毛某潜逃至广西、云南等地,靠帮人维修电子设备为生。她在网上发现自己的追逃信息后,又想办法偷渡到泰国。她在当地找到一家私人旅行社做导游,同时混入难民所兼职一些英文翻译工作。

2017年底,公安机关在“猎狐”行动中发现了逃亡近5年的毛某。中国公安部与泰国警方合作,对毛某展开抓捕。今年4月,长宁区检察院依法对毛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毛某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在缓刑期内犯新罪,故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2万元。

通讯员 沈成彦 新民晚报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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