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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克隆出租车”违法犯罪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杜雨敖     2018-05-17 15:25 | |

图说:这是2012年强生出租一的哥路过徐汇时,发现一辆与自己一模一样号牌的车,即报警并拦停该克隆车。随后交警、交通执法、公交稽查等部门相继赶到现场  东方IC图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毛其东 记者 袁玮)来沪打工的刁某购买了辆“克隆出租车”,揽客途中将两名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的行人撞死,刁某驾车逃逸。日前经徐汇检察员起诉,徐汇法院以刁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刁某有期徒刑6年。

刁某听说在沪开出租车能赚得不少钱,但自己的驾驶证在2015年因酒驾被暂扣。在朋友介绍下,刁某向他人购买了一辆喷涂蓝色联盟车身式样的“克隆出租车”,选择在晚上驾车在本市接客做生意。

去年11月5日凌晨5时许,刁某驾驶着“克隆出租车”外出揽客,载客行驶至漕溪北路南丹路口时撞倒了2名正常行走的行人。紧急停车后,刁某并未主动拨打报警或救援电话,而是先让车内两名乘客先行离开,再分别打电话向朋友聂某、张某求助,随后选择驾车逃离现场,最终被撞倒的两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事故调查认定,刁某在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并且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被撞两名行人在人行横道正常行走,无违法行为,刁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刁某与张某、聂某等人一同商量事故善后处理,几人先用弹弓将“克隆出租车”的挡风玻璃破坏,使其形似被人打砸,再将车辆开至青浦区某修理厂翻修,意图以此掩盖交通事故。因害怕修车路上被警察盘查,刁某还更换了车辆的车牌,将更换下来的车牌扔进苏州河。据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回忆称,刁某一行将车辆开进修理厂,谎称车辆是与他人打架时被敲坏的,要求尽快把车修好,还提出了将车辆停放在厂房内部、遮住车辆牌照等要求。

聂某、张某在得知刁某有可能驾车撞击行人致人死亡后,便劝说刁某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去年11月5日下午,刁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向警方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徐汇警方在办案中深挖线索、顺藤摸瓜,今年1月一举破获了“克隆出租车”犯罪团伙,抓获朱某、郑某、张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中有专人负责提供伪造的车辆牌照、顶灯、计价器、服务卡、营运证、出租车发票等全套改装物品,有负责二手车回收、改装环节,还有负责寻找下家客户进行“克隆出租车”销售。

徐汇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刁某提起公诉,经徐汇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刁某有期徒刑6年。

      今年3月,徐汇区检察院对警方后续抓获的涉“克隆出租车”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全部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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