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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 上海杨浦一女子深夜掩面划车十一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杜雨敖     2018-05-20 13:20 | |

图说:监控画面 警方供图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于筱晴 记者潘高峰)“我就是‘气不过’,我就是要在这人当班的时候去做这个事情。”近日,杨浦警方破获一起停车场划车案件,犯罪嫌疑人沈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8日上午,内江路某停车场负责人张某来到杨浦公安分局定海路派出所报案称:其管理的停车场内有11辆机动车被人划伤。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案发地进行调查,停车场的监控记录下了28日凌晨的一幕:深夜时分,有一戴着口罩,遮掩面部的女子曾骑着一辆自行车到过停车场附近。其将车停在一旁的上街沿后随即步行进入停车场,行迹十分可疑。

通过对停车场周边情况的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该女子进入停车场后,手持异物,有在停放的机动车旁划动的举动。经进一步调查,民警确认其为附近物业公司的保洁员沈某。4月29日下午,民警在平凉路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获。

到案后,沈某对自己“划车”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沈某交代,因工作琐事然而停车场的经理、和保安发生矛盾。4月28日凌晨,为进行报复,沈某便拿着随身携带的钥匙在停车场连续刮划了11辆车,初步估计,车辆损失在7000元左右。

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已被杨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车主停车时,应尽量选择正规停车场,有条件的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摄像头附近,一旦出现损失,可以调取监控录像,做到有证有据。而停车场管理方也要加强管理,增设保安或技防设施。

警方正告滋事者,恶意划车扎胎以泄私愤属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还会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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