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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辣、中辣、超辣,长宁法院给老赖定做三碗“辣面”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18-07-06 17:04 | |

上海人爱吃面,大街小巷遍布着许多风味面馆,微辣、重辣、麻辣、酸辣,应有尽有。以“铁爪”出击的长宁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最近给老赖定做了三碗特别的“辣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 第一碗“面”:微辣

执行法官:杨焕林

强制措施:失信黑名单;强迁公告

来沪打工的冶某租下施某的房屋经营面馆,租约到期后施某不再续约,冶某却拒绝搬离。案件诉至法院,施某胜诉。然而,拿着胜诉判决的施某却依然难以要回房屋。今年2月,施某向长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冶某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期间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执行法官杨焕林多次走访调查后得知,面馆已被相关部门勒令停业,房屋也被查封,但经营用的设备仍在屋内,冶某则玩起了“躲猫猫”。杨焕林决定先在房屋门口张贴强制搬迁公告,逼迫冶某现身。公告张贴后不到一周,杨焕林接到了冶某的电话,称自己正在外地治病,屋内物品已委托他人全部搬走。杨焕林立即实地查看。果然,冶某这次没有食言。但是因为租金等费用,冶某和施某各执一词,矛盾再次激化。

冶某表示,相关部门强制关闭面馆时,双方说好不用再支付租金的。施某则不认可这一说法,认为冶某逾期占用房屋就该支付租金。双方争执不下,杨焕林决定去相关部门调查清楚,最终证实,冶某所述属实。被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打动,冶某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后期的水电煤费用。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 第二碗“面”:中辣

执行人员:曹俊华

强制措施:失信黑名单;查封、冻结财产

还是一起强制面馆腾退经营用房的案件。申请人某文化公司是一幢大厦的所有权人。2016年4月,文化公司把大厦中一间商铺出租给郑某经营咖啡馆。当年6月,郑某以一人公司形式成立餐饮公司并与文化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变更承租人为餐饮公司。之后,在文化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郑某将自己在餐饮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马某,马某则把咖啡馆改装成拉面馆,并要求与文化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文化公司不仅拒签合同,还以咖啡馆变成面馆后会产生大量油烟为由,要求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立即停业,马上搬离。纠纷经长宁法院判决,餐饮公司应搬离商铺并支付延期搬离租金。今年1月,文化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曹俊华调查后发现,餐饮公司在工商登记上虽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实际由6个自然人共同经营,股权关系较为复杂。曹俊华决定先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充分交换意见,从中找到案件突破口。

餐饮公司表示,当初接手店铺时支付了巨额转让费,加上一直以来经营不善,公司已经入不敷出。如果能拿回转让款,保证马上就搬。文化公司则认为转让费是郑某收的,与文化公司没有关系。双方态度鲜明,案件执行却陷入了僵局。

在分别劝解时曹俊华发现,文化公司迫切希望被执行人早日搬离,不愿支付转让费主要是对餐饮公司长期不肯搬离心有抵触,具体费用上还有协商空间。于是,曹俊华客观地向申请人分析了被执行人目前的处境与困难,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尽快有新的开始。最终,申请人同意支付部分转让款,被执行人如约搬离商铺。案件顺利执结。

■ 第三碗“面”:超辣

执行法官:张青

强制措施:失信黑名单;冻结、扣划银行账户;联合执法;司法拘留

还是房屋租赁纠纷,还是经营面馆,还是租约到期不肯搬离,但是,这位被执行人却是一位资深“老赖”——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在法官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后不仅拒绝履行义务,还多次言语威胁法官,甚至坐地起价,提出让申请人补偿其一笔巨额款项才考虑搬离……

强制腾房在所难免,但面馆所处地理位置以及权属关系的复杂性,让张青预感到,本案在实施强制措施时,稍有考虑不周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让执行干警陷入危险境地。为此,执行局多次商讨预案,决定联合多个部门协助法院一同开展行动。行动当天,执行局局长带队前往现场。几十名公安特勤、派出所民警及城管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早早在现场附近的停车场准备就绪。开始执行的指令下达后,被执行人鲁某在第一时间被公安特勤控制,张青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后,执行干警将鲁某带离现场。随后,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全程见证下,历经两个小时,强迁工作顺利完成。

长宁法院近期执结的这三起房屋强制腾退案件,看似都是围绕着那一间小小的面馆,但个中滋味却不尽相同:一方面,执行法官要充分发挥执行智慧,巧妙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手段;另一方面,倘若被执行人企图挑战司法权威,对生效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们定会对其亮剑,果断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捍卫司法权威,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王雨堃 万达 新民晚报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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