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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多家违法“日租房”负责人被行拘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张家愉     2018-08-16 12:48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秦纲 记者 江跃中 实习生 韩啸)近日,青浦警方多部门联合开展清查行动,一举查获多家违法经营“日租房”,12名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图说:青浦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连续查处多家无证经营的场所。青浦公安分局供图

非法“日租房”是指未取得酒店、宾馆等场所的经营许可,私自将房屋以计时、计日方式租赁给他人并不当牟利的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青浦区生态治理日渐成效,一些不法经营者依靠“水乡”青浦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以日租的形式,悄悄打出“民宿”的招牌,以牟取暴利。由于许多“民宿”没有登记注册合法工商手续,缺乏日常监管,在消防、治安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漏洞。针对这一现象,青浦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连续查处多家无证经营的场所。

8月11日,民警先后对朱家角镇西井街  “青园雅墅客栈”、“心居小筑”进行检查时,发现两家单位在无营业执照及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遂将负责人黄某、应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审查,黄某、应某为牟利将两处民居租下后装修成民宿,以每晚200-3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最终,黄某、应某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青浦分局依法处行政拘留。

图说:非法日租房缺乏日常监管,在消防、治安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漏洞。青浦公安分局供图

同日,民警在徐泾镇徐盈路、沪青平公路分别查获两处违法日租房。8月12日,民警在徐泾镇沪青平公路查获一无证旅馆。3处场所负责人李某、吴某、孙某均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青浦分局依法处行政拘留。

8月15日,民警先后对徐泾镇绿中海、河畔家苑等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多处公寓在无营业执照及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日租房”,遂将负责人王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审查,王某等人为牟利将公寓租下后装修成群租房,以每个床位每晚20-3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最终,王某等人因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被青浦分局依法处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非法“日租房”、无证宾旅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极易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藏匿的窝点。对此,青浦警方已出台一系列措施,将继续保持查处力度,加大安全隐患和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在此,呼吁市民群众自觉抵制,广大市民如需短期住宿,应当到有营业资质的正规宾馆、旅社、酒店登记入住,切莫为贪图便宜而入住非法“日租房”、“黑旅社”,以避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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