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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刚买就遭入室盗窃 来自阳台的线索却将嫌疑人暴露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吕倩雯     2018-08-16 13:48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蔡婵静 实习生 韩啸 记者 江跃中)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有人发现邻居家中无人,竟动起了脑筋,翻进邻居家肆意盗取财物,谁知高兴了还不到24小时,就被警方抓获。前天,宝山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嫌疑人洪某通过攀爬阳台的方式进入邻居家中实施盗窃,窃得若干贵重金饰、手机等物,价值6000余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13日,家住通河地区一小区的李先生来到通河新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家中被盗,不见了几件金银首饰及2个手机。民警立即来到案发现场开展调查,一般来说入室盗窃有溜门撬锁、攀窗入室等几种作案手法,可经初步勘查,民警发现李先生家的大门没有被撬的痕迹,窗户也并没有攀爬的痕迹。民警又考虑到李先生住在老式公房的6楼,系顶层,会不会是有人爬上了顶楼,再翻进住户家中的呢?于是又仔细勘查了该楼房的顶楼及可能攀爬的路线,也没有任何人为攀爬的痕迹。那么还会有什么方式能进入李先生家中呢?

就在民警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突然发现李先生家的阳台与隔壁邻居家的阳台中间有个空调外机,一个成年人正好能够通过这个外机,从隔壁阳台进入李先生家阳台。民警再次对两户的阳台进行了勘查,果然发现了有人攀爬的痕迹。难道是邻居作案?经过线索甄别比对,李先生家的邻居洪某果然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立即展开了守候伏击,前天下午,民警在小区周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洪某,并当场在其身上缴获部分赃物。

到案后,洪某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洪某交代,李先生所住的602室原系自己的房子,后房子出售给李先生,自己便住在603室弟弟家中。为交接602室房屋水电煤等事宜,洪某便多次去隔壁欲进行商议。但几次敲门,邻居家中都无人应答,洪某便起了攀爬阳台进入李先生家盗窃的念头。谁知刚刚才得手一天都没到,警察就找上门了。

目前,嫌疑人洪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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