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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两名驾驶员因“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被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孙云     作者:孙云     编辑:吕倩雯     2018-08-16 13:59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上海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两名驾驶员撞在了枪口上。8月7日来到浦东交警支队处理违法驾驶行为的“代记分人”吴某和车主许某分别被处以3000元和1000元的处罚。

图说:许某接受调查。浦东公安供图

8月7日,市民吴某持其本人驾驶证和他人的行驶证来到浦东交警支队违法审理窗口处理违法。民警发现,吴某与电子监控采集的违法当事人照片不符,再次向吴某核实,吴某仍坚称自己是该起违法的驾驶员。

为查清事实,民警分别对吴某和车主许某进行了询问,在法律法规和大量事实面前,吴某和许某终于承认“代记分”的违法事实。经双方供述,因许某驾驶证已记9分,故请同事吴某帮忙,吴某同意替代许某处理2起共计5分的违法记录。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5条第2款和第74条第5款的相关规定,浦东警方分别对吴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对许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图说:许某拿着自己发放的黄牛小卡片。浦东公安供图

警方提示,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的分数为12分,一旦记分超过分值,将被暂扣驾驶证,并需要接受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教育学习结束后,驾驶人还将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领取恢复的驾驶证。该项举措的目的,是通过“回炉”再教育,让驾车人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能,从而能够更安全地上路行驶。分数不够用,想投机取巧通过向同事朋友“借分”的办法,规避应负的法律责任,反而牵连同事朋友一同违法,正是害己害人,错上加错,每一位驾驶员都要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正确的做法是由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全市各区的交警审理窗口接受处理,也可通过“上海交警”APP在手机上进行自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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