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今天,上海海洋大学原副校长李延臣(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延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延臣,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延臣利用担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后勤、基建、校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