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还敢找人替考吗?店长指使下属代考,结果……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18-10-23 15:57 |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沪上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为提升员工水平,要求没有大学学历的员工参加成人高考,不料一家门店的店长指使下属代考。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对指使替考的店长张某、替考下属刘某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代替考试罪判处张某拘役两个月,以代替考试罪判处刘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去年10月28日下午,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数学科目的考试开考。在长青中学考点,考场工作人员在核实考生身份时发现,考生张某的证件照与出现在考场中的考生不符,存在替考行为,遂报警。替考考生自述姓刘,是受领导张某的指使替他参加数学科目考试。

原来,张某并不想继续念书,但碍于公司要求,没有学历的员工必须参加成人高考,他应付性地报了名。到了考试当天,张某在去上班和去考试间选择了去上班。“(我)不想请假去考试,但想想一门都不去也不太好,当天下午考数学,想找个人替我考试,表个态度给领导看看。”张某供述。当天中午,张某叫来店里23岁的大学毕业生刘某,让他带着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冒充自己去考试。然而,考试结束之后,张某也没见到下属回来上班,拨打下属电话也无人接听,张某意识到出事了。第二天,张某接到民警电话,遂到派出所自首。

检察官提醒,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替考代考已入刑,一旦有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无论是什么考试,考生都应诚信参考,遵守考场规则,勿存侥幸心理,投机取巧不可取。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