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明天起,这种新型电子警察正式启用了!进隧道前要多留个心眼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黄佳琪     2018-12-14 13:30 | |

记者上午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从12月15日开始,专门抓拍“机动车隧道内不开灯”的新型电子警察设备正式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隧道开灯”警告标志指示的车辆进行处罚。

图说:“隧道开灯”警告标志。警方供图

隧道是交通事故的高发路段。由于隧道出入口光线的变化,在隧道口容易产生“黑洞”或“白洞”效应,也就是说驾驶人在进出隧道时,因光线强度的变化会出现明显的视觉差,出现短暂的“眼盲”,无法辨清洞口附近的情况,极易发生危险。

在进入隧道时驾驶员应及时开启机动车“前照灯”,同时机动车示廓灯也会同时开启。如此,一方面车辆灯光会减少因光线变化引起的视觉差异,不影响驾驶员观察道路情况,并且能够弥补隧道内照明的不足,可以让驾驶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另一方面,机动车示廓灯的开启也对前车或者后车都起到警示作用,可以让其他交通参与者及时发现你的车,避免不必要的碰擦和危险。

进入隧道洞之前,交通管理部门会设有“隧道开灯标志”,进入隧道开启灯光不仅是一种驾驶习惯,更是为了确保驾驶人的行车安全。机动车进入隧道未打开灯光的,属于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图说:上海交警部门已于今年5月着手试点对“隧道内未开灯”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警方供图

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隧道内的交通事故,督促驾驶员在进入隧道时打开车灯,长江隧道入口处设有“进入隧道开启车灯”的警告牌,上海交警部门已于今年5月着手试点对“隧道内未开灯”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并对抓拍到的车辆以短信形式进行警告提示。12月15日起,用于查处“机动车隧道内不开灯”的电子警察设备将正式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隧道开灯”警告标志指示的车辆进行处罚。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进入隧道时应开启灯光,对于习惯使用“自动感应式大灯”的驾驶员,应确保灯光正常开启,同时切勿使用远光灯,控制好车速,与前车拉大车距,谨慎驾驶。

通讯员 焦帆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