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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谭律师版 | 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包雍尔     2019-02-08 13:28 | |

谷阿婆的丈夫过世后,她就没想过会再结婚。偶然一次,她去接孙子放学,遇到了同样丧偶的林老伯。一聊才知道,原来两人是老乡,一来二去,两位老人谈起了黄昏恋,而且还有了结婚的决定。

林老伯有一个女儿,对父亲的这桩婚事是赞成的。而谷阿婆的儿子则非常反对,除了他觉得母亲再婚后,就不可能再帮他带孩子外,最重要的是他认为林老伯和母亲结婚,看上的是母亲的钱。原来,谷阿婆的丈夫给她留了三套房子,除了儿子现在住的房子外,还有两套房子在出租,这三套房子中有两套产权登记在丈夫和儿子名下,有一套产权登记在谷阿婆名下。谷阿婆当然也不希望事情按儿子说的那样发展,谷阿婆就想知道,如果她和林老伯再婚后,这些房子会和林老伯有关吗?怎么才能让她的财产和林老伯隔绝开来呢?

听了谷阿婆的讲述,沈巧怡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如果谷阿婆与林老伯再婚后,除非另有约定,一般情况下,谷阿婆的婚前财产仍为其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谷阿婆过世后,按法定继承,林老伯作为配偶可以继承其继承。当然,谷阿婆如果想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可以在生前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另外,谷阿婆与林老伯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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