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套路:假招工,真诈骗!应聘工作要小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杨一帆     2019-02-20 18:17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莫振英 记者 袁玮)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招工信息,承诺无押金找工作吸引应聘者,等应聘者上钩,再按照分工巧立名目诱骗其支付钱款。近日,虹口区法院对一起招工诈骗案件公开审理后,对该案诈骗团伙的4名成员作出一审判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崔某原本从事KTV的承包管理,眼看着自己手里的几个KTV场子经营惨淡,崔某打起了求职大军的歪脑筋,自己也摇身一变成为招工诈骗团伙的组织头目。2018年1月,崔某找到了同样做KTV管理的巩某,共同谋划招工诈骗的“财富大计”。计划制定后,崔某布置分工,开展招工骗局。首先由崔某、巩某安排其他人在“赶集网”、“58同城”等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包吃包住免押金”“日结高报酬、工资不拖欠”等条件吸引求职者至虹口区广灵二路、杨浦区内江路和嘉定区宝安公路及南华路上的四家KTV面试。

  随后,耿某、董某等人作为面试经理,以服装费、IC卡费、培训费等不同名目,分别向求职者收取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的费用。之后再由董某以交点好处费可安排好职位为由,继续骗取被害人钱款,骗来的钱款由崔某等人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赃。

  骗过几波钱款后,崔某等人再将求职者信息告知董某等人,进行下一步“洗工作”,即给求职者安排不符合他们求职意愿的工作,让他们做脏活累活,试用期期间也不给钱。很多求职者知难而退便不再要求继续安排工作,有些求职者会要回部分支付的钱款。至2018年7月案发,崔某等人采取招工诈骗的手段骗取钱款4万余元,受害人达40余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崔某、巩某、耿某、董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崔某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巩某、耿某、董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巩某、耿某、董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崔某、巩某、耿某在家属帮助下主动退缴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处;董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