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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谭律师版丨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郁晶陶     2019-02-22 18:33 | |

翟阿婆和老伴的关系这么多年就只剩一张结婚证了,虽说两人育有三个子女,但翟阿婆觉得她和老伴早就没什么感情了,两人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等儿子有了孩子后,翟阿婆就住到了儿子家,帮着带孙子。老伴则自己住在家里。

这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翟阿婆就没回来过几次,就算要回家,她也是为了拿东西。后来,老伴也去了女儿家住,家里的房子就一直空关着。前段时间,翟阿婆出门时碰巧遇到了老邻居,老邻居无意间问起翟阿婆家里的房子卖了多少钱,翟阿婆当下就愣住了,家里房子被卖了?她根本不知道。匆匆和老邻居告别后,翟阿婆就去女儿家,问老伴怎么回事。结果老伴理直气壮地和她说,房子的产权证上就他一个人的名字,他有权卖,反正也没人住,房款他已经用掉了。而事实上,这套房屋是老俩口结婚时单位分的公房,后来买成了产权房,产权登记在老伴一人名下。气不过的翟阿婆就想问问律师,可以拿回被卖掉的房子吗?

图说: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蔡瑜在接待访客。

听了翟阿婆的讲述,蔡瑜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予支持。但老伴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翟阿婆损失,离婚时翟阿婆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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